據新華社電 這是一起特殊的“官告民”案件:為了追討因官商勾結流失的水庫、電站和土地等國有資產,信宜市水務局今年將地產商岑兆榮告上法庭。
  記者近日在當地調研發現,十年前,時任信宜市委常委的處級幹部張肖平在扶曹水庫電站等國企改製中,涉嫌濫用職權,不僅讓自己面臨鋃鐺入獄的風險,而且使估價2億元的國有資產以極低價格流入岑兆榮、梁均文等私人老闆腰包。
  提前通風密謀
  借改製吞“肥肉”
  信宜市是茂名市管轄的縣級市,屬欠發達地區。記者從茂名市檢察院獲悉,2003年初,信宜市委、市政府決定對上世紀90年代建設的扶曹水庫電站進行改製,張肖平便將消息提前透露給同學岑兆榮,商討如何共同吃下這塊“肥肉”。
  多位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信宜不少人知道張肖平和岑兆榮是同學關係,為避免節外生枝,岑兆榮找來茂名商人梁均文合作組建富力投資公司,張肖平、岑兆榮、梁均文多次在一起討論策劃、修改電站改製方案,在不對外公開改製方案、不聘請第三方專業中介估價的前提下,還突然在招標方案中增設高達2000萬元的保證金門檻,4家競爭對手因此出局,富力投資公司輕鬆成為唯一中標者。
  官商合謀並未就此終止,在張肖平影響下,國家資源和公眾利益繼續被輸送到岑兆榮等私人老闆手中。2009年9月,張肖平以扶雲、大合兩個水電站是扶曹水庫電站職工利用工作時間建設和管理等理由為名,將兩個電站作為國有資產一併轉讓給富力公司。
  此後,岑兆榮、梁均文還要求辦理扶曹水庫電站370米高程以下3135畝國有土地使用證。張肖平案一位公訴人員說,茂名市國土局曾復函信宜相關部門,稱這些土地屬生產經營性用地,需評估後進行公開交易,“但張肖平仍指使信宜水務系統部分幹部,以劃撥、無償轉讓方式違法辦理土地使用證給富力公司,僅這些土地當時市價就達約1.1億元。”
  在震驚全國的“茂名腐敗窩案”曝光後,茂名檢察機關2012年介入對此事的調查。茂名市中院一審時查明,岑兆榮為答謝張肖平的“幫忙”,先後給其送了250萬元。
  官商涉案受審
  國資仍未“回歸”
  今年年初,岑兆榮、梁均文均被判犯行賄罪,刑期分別是五年和一年零六個月;張肖平也被判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岑兆榮、梁均文認罪服法,而張肖平則提起上訴。
  官商勾結導致流失的巨額國有資產至今仍是當地幹部群眾的一塊“心病”。茂名市檢察院提供資料顯示,這些水庫電站、土地使用權總資產價值20494.34萬元。茂名市中院經審理查明,扶雲、大合、扶曹電站及3135畝國有土地使用權歸岑兆榮所有,“導致國有資產的重大損失,嚴重損害了國家、人民和公共利益。”
  扶曹電站部分退休職工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扶曹、扶雲、大合三個水電站一年發電量超過5000萬度,總收入不會低於2000萬元,而水電站建成後運營成本一年至多七八百萬元,“水電站就是一臺印鈔機,岑兆榮以前只是個小老闆,如今資產過億,信宜最好的酒店、樓盤都由他投資開發。”
  民事追討受挫
  期盼倒查追責
  今年3月,信宜市水務局將岑兆榮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決將扶曹、扶雲、大合三個電站及3135畝土地使用權返還給信宜市水務局。今年8月,茂名中院做出民事裁定稱,扶曹水庫電站改製的合同主體雙方是信宜市政府和富力投資公司,信宜市水務局不是涉案的合同主體,起訴不符合條件。茂名中院據此駁回信宜市水務局的起訴。
  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徐鬆林認為,官員濫用職權導致國有資產流失通常經過民事交易過程,追討流失國資需要兼顧法律效果和社會效益,不能簡單粗暴地收回或剝奪,信宜市水務局嘗試通過民事訴訟來追討流失國資,雖然受挫但也是非常有益的探索和嘗試。
  (原標題:一處級官員濫權致國資流失兩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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